第二天。

    陈志远一直睡到中午才悠悠醒来。

    没有太阳晒屁股的情况,这就是卧室朝北的好处。

    同时这也是陈志远平时的生活状态,没有那种早早起床,无休止的上下班打卡生活。

    每天写写,打打游戏,睡觉睡到自然醒,生活逍遥自在。

    如果要是写的能火就更好了,到时候就能走上致富奔小康的生活,说不定还能实现数钱数到手抽筋的终极梦想。

    陈志远一边大脑中想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,一边揉了揉难以睁开的眼睛,上下眼皮好像被强力胶水粘上一般。

    看到屋内打开的凌乱衣柜和行李箱,才想到昨天要回老家种地的决定。

    紧接着便看到屋内唯一的电脑桌上,摆放着的那本古旧笔记本,和旁边的钢笔、墨水。

    这时,陈志远那刚刚因为睡醒而懵懵的大脑才清醒了些,想起昨天晚上发生的事。

    鬼使神差的在这本他花重金(五十元)买来的古旧笔记本上写下了新的开篇。

    “怎么这么败家啊!”

    陈志远拍了拍已经清醒的头部,心疼道。

    拿起来那本古旧笔记本,想捧稀世珍宝一般把它捧在手心。

    “我的小乖乖!”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陈志远用手在古旧笔记本上享受般的摩擦了几下后,就小心翼翼的打开了。

    看到本来古旧笔记本上空白的第一页,密密麻麻的写满了钢笔字,如果只是仅仅如此还则罢了,关键是笔记本上写的文字不堪入目,还有很多错别字涂抹的痕迹,别提有多难看了。

    “完了、完了,这宝贝基本上是废了。

    关键是这字也写的太难看了。